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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09年临时用工指标的通知

发布于2009年03月10日  作者: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吉铁职院发[2009] 10号


关于下达2009年临时用工指标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2009年临时用工计划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现予下达,并对临时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临时用工指标。各用工单位因客观原因需要增加用工数量的,由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

2、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要在2008年已对到校务工人员逐人建档、规范合同签定和清晰务工人员原劳动关系状况的基础上,逐个岗位核定工作量,努力使我院的临时用工管理达到合法、必需、精干、规范的目标。

3、继续坚持人员变动审批制度。各用工单位如发生学院核定的用工指标内的缺员,应将缺员情况报学院人事处,并与学院人事处共同依法妥善处理原岗位务工人员离岗后的遗留问题,由学院人事处与用工单位共同采取相应措施选聘人员,确定人选后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并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补充和使用。

4、继续坚持根据临时用工岗位工作性质的需要妥善选聘务工人员的原则。学院的学生宿舍值班、清扫,保卫处值班及培训值班、清扫,后勤绿化、清扫等辅助性用工岗位,一律不得聘用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各用工单位不得代表学院与临时务工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5、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那些任劳任怨、踏实肯干、节约创新和专业技能岗位的技术骨干,要及时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年终时适当提高他们的薪酬标准。

附:2009年临时用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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