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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提升工程》2018年高级别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培育计划申报通知

发布于2018年05月24日  作者:教科研处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8-2020年教科研提升工程》,强化我校优势特色重点专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人才培养,培育产生标志性高级别教学与科研成果,提升我校教学与科研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高水平职业技能型大学提供强大教学与科研支撑,现将特制定本计划。

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2018年高级别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培育计划申报材料,并在2018年6月6日前报送教科研处,电子稿(以“吉铁院-成果负责人-2018高级别教学与科研成果奖”为压缩文件夹名),发往教科研处邮箱E-mail:JTYJKY@126.com

一、年度培育遴选条件与目标

以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省级及以上教育与科学研究项目及其成果为依托,遴选具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条件的项目或成果35项,具备省级科研成果奖条件的项目或成果15项成果进行重点培育。

对已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以及省级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并具备申报国家级教育教学与科研成果奖条件的成果进行重点培育和专项扶持。

二、遴选培育的成果领域与形式

高级别教学与科研成果奖的培育范围主要为以下奖项:

1.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2.科学成果奖

科学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的项目、论文、引文、专著、专利、计算机软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

3. 社科成果奖

哲学与社会科学领域的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等。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对列入培育计划的成果,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应为唯一或第一完成单位。

三、申报范围

全院教职工及合作单位人员。有横向合作单位或校外人员参与的,我院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我院教职工必须为第一完成人。

四、申报遴选工作安排

1.开展培育成果遴选工作,采取自愿申请部门推荐的方式,申请者需填写对应成果形式的申报推荐书,教研类成果奖填写《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别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申书》(附件1、科技类成果奖填写《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申报推荐书》(附件2)、社科类成果奖填写《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别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计划申报推荐书》(附件3),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提交到教科研处。

2. 学院邀请校内外同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省级培育成果预审并提出反馈意见,根据专家组意见遴选确定培育目标。对已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以及省级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以申报国家级成果奖为目标,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提出培育意见直接进行重点培育和专项扶持。

3.对列入国家级成果奖培育计划的,给予专项资助10万元/项;列入省部级成果奖培育计划的,给予专项资助4万元/项。专项经费金额为指导性上限,主要用于成果应用验证与推介、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

申报者要根据自身或所在单位申报的同期相关领域的校内外课题研究、项目建设、《教科研提升工程》的本项培育计划及其他培育计划的建设经费、科研经费、培育经费、资助经费等,进行整合统筹安排,不得重复申请,避免重复预算、经费使用绩效低等情况发生。对于切实需要超出上限的经费申请,做出特别说明,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予以拨付使用。

4.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期间,教科研处将根据需要召开年度申报说明会。

五、检查验收

1.根据成果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申报人(组)对成果培育方案进行修订;

2.教科研处将根据《2018-2020教科研升工程》相关规定,结合各培育项目培育方案的任务和预期目标,对成果培育过程进行分阶段检查验收,并根据情况对经费预算及使用进行调整。

相关咨询联系教科研处孟静,联系电话:666996

附件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1.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别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申请书》

附件2.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申报推荐书》

附件3.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别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计划申报推荐书》;

附件4.   上级成果申报评审文件参考(见学院网站教科研处网页)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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