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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关于“中秋节”期间强化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于2021年09月13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中秋节日临近之际,为净化校园风气,突出“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主题,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现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纪律要求  

1.严禁以“中秋节”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2.严禁以“中秋节”名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3.严禁以“中秋节”名义乱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6.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的“红七条”要求。    

二、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主体责任  

1.宣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本单位师生员工传达通知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师德规范。  

2.防微杜渐。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早发现、早制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广大教职员工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3.率先垂范。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遵规守纪,发挥表率作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的监督。

4.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做好方案计划并形成自查报告,阐明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纪委监督责任  

1.学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发力加压,特别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和“一把手”的监督检查。

2.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开展校内外监督检查,对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学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接待来访举报,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1.举报电话:  0432-66136800、0432-66137300

2.举报箱:

设在学校办公楼一楼、教学楼一楼、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学校食堂一楼

3.来访地址: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办公楼一楼113室)

中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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