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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0年09月08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与《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文件要求,组织2020年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按通知要求,拟申请结项验收的各项目组将结项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科研处办公邮箱E-mail:jtykyc@126.com,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进行结项材料初审。按要求筹备以下6项材料:

1.结项验收汇总表:只填写课题负责人主持项目的对应项,只交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吉铁院-课题负责人姓名-2020省高教下半年结项汇总表”),不交纸质;

2.开题报告书:有学会印章的《开题报告书》复印件(一式1份),胶装册材料之一;需交《开题报告书》有印章扫描电子版(扫描图片按顺序插入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开题报告书”);

3.变更申请表:无变更可省略;如有变更,需有学会印章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一式1份),胶装册材料之一;需提交《变更申请表》(学会印章版)扫描图片,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变更申请表”;严重超期课题需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严重超期情况整体协调说明》(学会盖章版),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严重超期情况整体协调说明”;

特别提示:如有到期项目,未能如期结项,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中可下载电子版),只能延期一次,且最长不超过半年,可参加下半年结项验收;

4.结题验收书:需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WORD电子版(注:纸质提交材料《结项验收书》中“一、数据表”中的“主要参加者”都要手写签字;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项验收书”)

5.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及研究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研究报告、课题负责人姓名-查重报告”),需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查重报告“PDF”版,研究报告“WORD”版。研究报告检测于10月7日前联系孟静,将研究报告WORD版发给孟静,统一进行知网查重,每位老师最多可进行两次查重,注重质量。查重报告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6.研究成果:所有研究成果应在“结项验收书”和“研究报告”中明确体现。研究成果只交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成果限5项,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研究成果电子版形式要求如下:

1)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

2)论文类成果要求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或中国知网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网址为:http://www.nssd.org/,首次使用可在首页右上角单击“用户注册”,注册后可免费全文下载论文PDF文件;中国知网网址为:https://www.cnki.net/);

3)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不接收照片格式)

4)大学生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非必要条件。

特别说明:

1.按通知附件中的新表进行填写。参照开题报告需达到预期结项要求,所有相关成果均需标注课题立项编号与课题名称;

2.《开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以上两项材料须含学会印章(复印件即可);

3.筹备材料第1-5项材料电子版为word或excel格式(研究报告查重结果是PDF格式);

4.研究成果按要求,只筹备电子版,不需要纸质材料,成果限5项;

5.除《结项验收汇总表》以外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入“吉铁院-课题负责人姓名-2020下半年省高教结项”文件夹中,子文件以“课题负责人-内容(指开题报告书、结题验收书等,如“李红-开题报告书”)命名

6.需提交《立项通知书》《立项申报书》纸质复印件

7.所有提交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中,铅笔标注课题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纸质材料不要报送原件,报送所有材料不返还。

8.拟申报2020年下半年省高教学会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汇总表发给教科研处孟静微信,进行结项验收预报备。

9.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曾经参加课题结项但未顺利通过被鉴定为延期结项的课题)。

    相关咨询联系教科研处孟静,联系电话:66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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