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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2020年“五一”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于2020年04月30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学校纪委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随着全国各地复工复产复学步伐加快,人员流动逐渐频繁,尤其是新冠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内防传染、外防输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风险和忧患意识,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守纪律规矩

学校纪委要求学校各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少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集、不聚餐。自觉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受礼金红包;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游玩、休闲娱乐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餐饮、住宿、车辆等接待安排;严禁违规报销或转嫁因个人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以婚丧嫁娶名义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

三、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纠正“四风”常抓不懈,使之成为常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人员进行廉洁教育,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意识入脑入心,自觉遵守“八个严禁”;全体党员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履职尽责、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全局;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提醒,真正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情况,重申纪律红线,做到早提醒、早布置、早落实。

四、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巡察办、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在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五、畅通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432-66136800    0432-66137300

   2.举报箱:设在学校办公楼二楼、教学楼一楼、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学生食堂一楼

   3.来访地址: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办公楼一楼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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