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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报废资产竞价处置公告

发布于2019年04月15日  作者: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拟对2019年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价。本次竞价采用先资格审查,后报价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竞标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后组织召开说明会及查看报废资产实物,并组织进行报废资产处置竞价会。现将资产竞价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情况 :

1、报废的资产原值:409.4万元。(具体报废资产明细见附件1

2、存放地点: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666号)

二、处置方式:

1、竞价,整批一次竞买、价高者中标。竞买底价为7.27万元

2、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标申请人超过3家时(含3家)为有效,少于3家时则另行组织。

3、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学院签订合同。

4、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物运出,并清理清洁场地。

三、竞价公司的资格要求:

1、竞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9415日至2019419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109室。

3、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并带原件查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经办,则无需此资料);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查验(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召开说明会及现场实物查看:

经审查资格符合且为有效者,须参加说明会及实地查看报废资产实物。

时间:2019423日上午9时。

地点: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09室,由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进行说明并带领查看现场实物。

报废资产均以实物现状(明细仅供参考)为准,学院不保证报废设备的质量、品质等,各竞价单位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参加学院组织的说明会及现场实物查看,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说明会及现场实物查看登记表》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注:参与竞价单位须携带公章参加说明会及现场实物查看,并在《说明会及现场实物查看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每家参与竞价的单位最多只允许派两人参加。

六、提交报价资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19425日上午9时。

2、开标地点: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3、具体要求:

1)参加开标会的竞价单位每家最多只允许派两人参会。

2)开标现场参与竞价的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经办,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与竞价的单位须将报价单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必须注明“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报废资产竞价处置报价单”,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3

4)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价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学院交纳保证金5000.00元,中标后保证金转为搬运保证金,在货物搬运完毕并清理现场后,中标方无罚款、无损害赔偿责任、无拖期的,方可办理保证金返还。若中标后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履行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有中标的竞价单位,在中标方被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银行转账回单原件。

学院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220000X05293527B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666

电话:0432-66136667

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林中兴街支行

账号:162024477500

注:打款时注明“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报废资产竞价处置保证金”字样。

5)开标现场按照报价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如出现最高报价两家(含以上)相同的情况,现场组织最高报价相同的单位进行二次竞价,请各竞价单位携带公章。

6)超过递交报价资料截至时间或没有参与说明会及查看报废资产实物的公司不受理报价资料,不允许参与竞价。

7)中标方须在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署《报废资产处置合同》,并通过单位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与最终中标报价同等数额款项至上述学院账户。

8)成交后,中标方如需开具发票,涉及的税款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全老师

电话:0432-6613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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